虽然说选择一个商标,只要是没有被注册的,都可以用来进行商标注册申请。但是,在《商标法》中规定,对商标的构成是有限制的。那么,商标的构成有哪些条件限制呢?
商标构成的条件必须满足以下几点:
1、应当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我国商标的构成要素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这些要素的组合构成。国外允许的声音商标和气味商标在我国均不能作为商标进行注册。
2、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即作为商标的标志必须能够将此商标或服务与他人提供的商品与服务区别开来。欠缺显著特征的标志可以使用但不能注册。
3、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权或合法利益。
(1)、不得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与已注册或申请在先的商标相同或近似。
(2)、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3)、不得侵犯他人的其他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如外观设计专利权、著作权、姓名权、肖像权、商号权、特殊标志专用权、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专用权等。
4、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标示的地区,误导公众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但是,已经善意取得注册的继续有效。
5、不属于法律禁止用作商标的标志,基于某些原因法律可以禁止某些标志用作商标标识。
如果你选择的商标避开了以上几点情况,也就是在《商标法》中关于商标条件限制之外的范围内,这样的商标注册是没有任何问题的。